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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小学乱收费 校长一律免职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3-05-20 23:01:56


学大教育(郑州)最新播报:

    从郑州市教育局获悉,近期,省、市纠风办将对全市公办学校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中小学(幼儿园)存在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学校校(园)长一律先免职。

    市教育局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和学校信息技术教育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各项教育惠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严查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等违纪行为。

    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借读费等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另行收取费用,严禁对入园幼儿跨学期收取保教费。

    义务教育阶段,以城市义务教育择校热点地区为重点,治理择校乱收费,禁止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任何形式的乱收费,禁止学校通过办班、竞赛等名义与招生、收费挂钩;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民办)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禁止学校单独及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兴趣班、培训班等;进一步规范学校和教育部门接受组织、个人捐赠行为,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严禁中小学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外组织有偿补课、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乱收费等行为。按照“一科一辅”新机制运行,所有中小学必须依照学生自愿原则,从我市201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选用教辅材料,除此之外一律不准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

    高中阶段,开展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情况复核检查,严禁假清理、走过场,禁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严禁弄虚作假跨区域招生。
市属高校方面,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跨学年收取学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重修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及押金、保证金等。严查乱办班、乱发文凭等不规范行为及相应的乱收费行为。

    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将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和校园网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等内容,在收费地点或方便学生、家长阅读的地方公开明示,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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