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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能没有尊重学生基本权利的常识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5-10-23 21:48:58


现在,体罚的现象逐渐减少,但是学生的权利还是经常被校方忽视,学校为了教育学生,经常会做出一些侵犯学生权利的事件,接下来我们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学校不能没有尊重学生基本权利的常识:

据报道,近日华中师范大学新出台规定,“只要发现寝室楼道里面有堆放的垃圾,整层楼都将接受断电处罚”,而此前,武汉科技大学一学院也对挂科学生实施惩罚:挂科者罚跑1000米,对上自习迟到的学生则直接“经济制裁”,罚款5元。这种令人难以理解的“雷人规定”近几年在各大高校似乎很有市场。

去年10月,中国矿业大学就爆出学生军训期间的雷人内务标准,其中一条是马桶的洁净度,要求:能泡面并自己欣喜地吃下去。去年平安夜,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禁止学生过平安夜,并派人把守教室门口,严防学生外出。几天前,长沙理工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也打着“为你好”的标语,禁止300多名大一新生“十一”外出。

规范校园管理是校方的责任与义务,大学生理应配合校方的管理工作。但是,如果一所学校为了规范管理,利用行政手段出台违背道德甚至超出法律底线的规定,惩戒学生时无视学生的正当权利,毫无疑问,这样的管理不仅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而且校方存在滥用行政职权的嫌疑,同时还侵犯了学生的正当权益。

近年来,教育改革注重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旨在充分保障学校教育的创新性,建立民主的管理模式,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成长。但是,从各媒体曝光的高校雷人规定来看,校园去行政化工作进展并不理想。各种雷人、不近人情的规定的出台,反而让人觉得行政权力有扩张之势。

校方鼓励学生维持公共卫生、认真学习、坚持锻炼,也是为了学生着想,这些目标也应成为在校学生的追求。但是,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在不违反道德、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不管学校或是行政部门如何打着“为学生好”、“为了学生安全”的幌子,都不能掩盖这些规定本身违法的事实。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校方既是学校的管理者,也是为学生服务的。在雷人规定的背后,体现的是“学校有管理学生的权力”的霸气,却没有尊重学生基本权利的常识。

拉闸断电、禁止假期离校、不让过节,这些无视学生权益的行为,不仅加深了学校与学生的隔阂,更是对大学教育的亵渎。

学校不能没有尊重学生基本权利的常识通过上文的讲述我们已经知道了,希望学校作为教育学生的重要场地,时刻要理性教育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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